中評社台北5月5日電(記者 李仲維)台灣“陸委會”日前召開諮詢委員會議,主題為第三次“江陳會談”之成果及效益,“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第三次江陳會談已經順利與大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以及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等三項協議,成果相當豐碩。
“陸委會”指出,與會諮詢委員指出,政府在推動兩岸各項議題協商之時,應同步擴大參與國際組織或活動,例如參與區域貨幣合作、落實與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等。
“陸委會”表示,多數諮詢委員認為,兩岸簽署多項協議,已累積一定的成果,但其後續的落實與執行,將影響政策可能發揮的效益,因此,行政部門必須強化相關機關間的橫向連繫,確實推動並掌握執行狀況,如有問題應儘速協調及處理。
也有多位諮詢委員提到,三次江陳會談已簽署九項協議及達成一項共識,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學術、文化等各層面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建議行政部門依據這些協議或共識推動後續政策調整時,必須進行完整的政策評估,並建立完善的配套,未來在執行面必須建立可持續追蹤及動態檢查的機制,才能確保台灣的長期利益。
“陸委會”指出,也有諮詢委員指出,第三次江陳會談之後,政府應適時進行民調,並就三項協議及陸資來台共識後續執行情形及成效向民眾詳盡說明,讓民眾充分瞭解兩岸制度化協商之重要性及效益,並成為後續推動相關政策的支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