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日電/外傳中國銀行將於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簽訂前,率先來台設立辦事處。“金管會主委”陳冲昨天表示,兩岸必須先簽MOU,陸銀才能來台設立辦事處。
另外,有媒體指出“經濟部”研議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早期收穫清單中,僅紡織、鋼鐵與石化業,並無金融業。陳冲表示,今年3月就函請“經濟部”在ECFA中加入金融服務業,早期收穫名單應該有金融服務業。
據台灣經濟日報報導,外界關心兩岸何時簽署MOU,有媒體採訪台商轉述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及海協會秘書長李亞飛的話,得到“10月中下旬可完成簽署”的答案。陳冲表示,媒體採訪的消息來源,看起來是台商,實際狀況是不是這樣,沒人知道。
至於兩岸金融MOU是否會在10月中下旬簽署?陳冲維持過去一貫回答:“這非屬金融專業事情,我沒辦法回答。”
簽署MOU的地點,陳冲說,依據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MOU的經驗,簽署地點是很有彈性的。可能趁國際開會的場合簽,也可能他們來台訪問,或台方去訪問的時候簽;如果雙方都走不開,也可以先簽好之後,彼此再互寄,不一定非碰面不可。
陳冲重申,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MOU簽署問題,時、地、人都不是“金管會”可以決定。
陳冲說,兩岸MOU的內容,金融相關部分已經處理完畢,不外乎:願意共同監理、信息交換、信息保密、持續合作這四點。
陳冲說,大陸官方也許認為,即使兩岸不簽署MOU,也能允許台資銀行在當地設立辦事處,但他堅持一定要簽好MOU,確認母國同意及文件真實性,才能開放陸銀來台設立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