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8日電(記者 黃惠玟)台灣“立法院”今天上午完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之1”的增訂立法,追認去年4月,也就是第三次江陳會談有關兩岸空運互免稅賦協議。在可以追溯的前提下,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鴻池指出,台灣航空公司從去年累積至今高逹65億台幣的所得,也將可以順利從大陸回台。
不過,這一修法,也讓民進黨團抓到把柄,點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曾說江陳會談所簽署的協議可以“自動生效”的話是違法亂紀。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這個法的通過,給了行政單位一個巴掌,未來別再用行政權勒殺立法權。民進黨“立委”潘孟甚至點名賴幸媛應該為藐視“國會”下台負責。
去年4月,第三次江陳會談簽署兩岸空運協議,主要的內容就是兩岸航空公司在對方取得之營業收入相互免徵營業稅及企業所得稅。這個協議,中國大陸已經準備就緒;台灣方面,卻因為卡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未授權海基會可以簽署航運協定而無法啟動。導致台灣航空公司在大陸的收入必須被迫繳稅,否則無法把在大陸地區的營收款匯回台灣。
反觀大陸航空公司在台灣營業收入在現行法規之下可以完全自由結匯,對兩岸航空業者來說形成了不公平競爭。結果從去年到今年,林鴻池表示,估計台灣航空業界在對岸累積的營收款已高逹65億台幣,不過經過增定29條之一完成立法後,台灣航空業者就能將將這筆在大陸的所得匯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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