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訊/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29日下午在重慶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將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協議相關的事宜。
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完成為落實協議目標所必需的磋商;監督並評估協議的執行;解釋協議的規定;通報重要經貿信息;根據協議第十條規定,解決任何關於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工作小組,處理特定領域中與協議相關的事宜,並接受委員會監督。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