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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立院可否決ECFA 但不能修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01 12:11:38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ECFA,發言人江啟臣轉述吳敦義的談話。(中評社李仲維攝)
  中評社台北7月1日電(記者 李仲維)台灣“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第五次“江陳會”談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將立即函送“立法院”審議。

  “新聞局長”江啟臣轉述“行政院長”吳敦義的談話指出,馬英九已經定調,“立法院”有權否決ECFA,行政部門將尊重,但ECFA是完整的配套,不能就單一條文做修改,否則將牽一髮動全身,因此“立法院”有權否決,但不能逐條修改。

  江啟臣指出,吳敦義也表示,依照大法官會議329號解釋案,ECFA雖然不屬於條約,但依照ECFA的內容與性質,與一般的條約類似,如果要把ECFA當作條約,會與大法官解釋有所不同,此外ECFA不是法律,也不是預算案,兩岸協議如果簽署之後還可以修改,整個架構協議將失去精神,內涵也會受到影響。

  吳敦義還表示,ECFA的簽署是邁向壯大台灣、連結亞太、佈局全球的重要一步,也是開啟兩岸經貿自由化的第一步,其後還有貨品、服務、投資等相關貿易協議需要協商簽訂,他期許各部會繼續為兩岸經貿制度化的建構,寫下歷史新頁。

  “行政院”院會今天除了通過兩項協議之外,也通過兩項協議所需要修改的法令配套案,包括“海關進口稅則”、“商標法”、“專利法”及“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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