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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長:第六次江陳會談的時間和地點,兩會還在磋商當中,沒有做最後確定。(中評社李仲維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日(記者李仲維)兩岸即將在第六次江陳會談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高長上午表示,對於台商關注的議題,包括土地徵收補償、人身安全等,將向大陸方面爭取具體保障,他強調,相關保障將具體條文化,不會只簽一個架構協議。
至於兩岸經合會,高長表示,在年底第六次江陳會之前成立,是政府的最高目標,
大陸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昨天返回北京,對於兩會這次工作性商談的結果,高長表示,第六次江陳會談的時間和地點,兩會還在磋商當中,沒有做最後確定。
高長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簽訂之後,台商將來若有權益受損,將透過機制、建立窗口來處理,至於聯繫窗口是設在“經濟部”或“法務部”的問題,還在磋商當中。
高長指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內容,將參考一般國際雙邊投資協定並考量兩岸的特殊性,就定義、投資待遇、匯兌、徵收、損失補償、爭端解決等項目進行規範。
高長指出,根據台灣海基會統計,自1991年至2010年10月止,台商申訴案件累計達3969件,其中涉及人身安全計有2250件,涉及財產法益計1719件,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對於保護雙方投資合法權益與規範雙方經貿交流秩序,有其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