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6日電/鑒於全球化時代的國際競爭,早已轉變為人才爭奪戰,各國無不積極地爭取他國優秀人才前來就學或工作。台灣反而逆向操作,針對陸生來台就學設立所謂的“三限六不”門檻。
旺報今天社評指出,“行政院”日前核定陸生來台就學的兩個子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修正案)”,就充斥了歧視性的規定,違反文明社會重視的人權理念。
前述兩項辦法的立法宗旨,顯然不是從兩岸年輕一代建立共同價值觀的角度去思考。朝野政黨的立法初衷,只是為了解決台灣的大學氾濫問題,立法者的心裡充滿著利益算計,想的是如何賺進大陸人的錢,卻無視於為下一代的兩岸關係,從事搭橋與鋪路工作。
兩岸建構永續和平與發展的過程中,台灣青年未來對大陸的選擇權,不能被剝奪;同樣地,台灣軟實力對大陸民主化可能產生的衝擊,陸生的影響力亦不容忽視。馬政府這種鴕鳥心態的立法,坐實了外界的批評,認為愈接近選舉,馬英九的大陸政策就愈趨同於民進黨。這樣的陸生來台就學辦法,呈現不出對兩岸關係的宏觀視野,也看不到馬英九具有加速融合兩岸青年政治價值觀的使命感。
對自詡為文明社會的台灣而言,“行政院”核定的這兩項辦法,無異是一大諷刺。朝野政黨粗暴地把陸生視為外來掠奪者的防備心態,以及對陸生基本人權的踐踏,除了會成為國際社會的笑柄之外,也讓台灣處處強調兩岸要對等的立場,不攻自破,長期來看絕對不利於兩岸後續的交流與合作。
毋庸置疑,“立法院”對陸生來台就學設下“三限六不”,出發點當然是不希望它對台生產生排擠效應。
“教育部”明定招收陸生總額,以全台招生總額的1﹪為限、政府不編列陸生獎學金的預算、明文規定陸生不能打工、限定1992年9月至2010年9月獲頒的大陸學歷,必須經過“教育部”的學歷甄試,才能取得部頒同等學歷證明等規範,其實展現的都是小格局的政策,與為政者心胸的狹窄。
全球任何進步的文明國家,都不曾出現類似陸生三法,對外來生訂定歧視嚴重的規範。即使冷戰期間,西方國家也不會對東歐共黨國家的留學生,設定如此嚴苛的條件。
“行政院”核定的辦法裡,限定陸生就學年限、不允許陸生在校內外打工,陸生的學費不得低於私校,甚至規定陸生不得擔任教授的研究助理(或工讀)等,難道不是把陸生列為次等身分?
嚴格規定陸生不得“降轉”,為的只是要防範陸生變相居留,對與台灣人結婚的陸生,還規定限期遣返,竟然會出現在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至於陸生來台不能就讀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系所,表面看來相當合理,實際上也是自欺欺人。環視台灣各大學的相關係所,能涉獵“國家安全”機密的學者,恐怕是鳳毛麟角,即便有教授接受政府機構委託研究,涉及到所謂的“安全機密”,通常也是公開而可接受檢驗的情報。
“教育部”基於台灣各大學沒有以“國家安全”為名的系所,就規定任何系所只要有一名教授接受政府委託的“機密”研究計劃,該系所就不得招收陸生。台灣向來被國際社會視為民主的模範生,這次竟然會因為毫無自信的恐共症,確立一些貽笑大方的法案。
開放陸生來台就學,其實是兩岸關係難得的歷史機遇。兩岸關係的前景主要取決於年輕一代對中華民族與中華文化的基本認同;換言之,雙方的價值觀愈趨同,兩岸就愈可能長期維繫和平發展態勢。
馬英九始終堅信,“善良、正直、勤奮、誠信、包容、進取等傳統的核心價值,已洋溢於台灣人的生活言行,也早已深植在台灣人的本性”,如果它是台灣一切進步力量的泉源,也是台灣精神的真諦,那麼我們為何不能透過陸生來台就學或工作,讓他們接受台灣社會的薰陶,潛移默化地將台灣移民社會的包容特質,逐步擴散至大陸。
陸生來台就學,反映的不僅是推廣兩岸文化交流與價值融合的政治理念,它也是兩岸青年對共同新價值的追求。希望下一代的兩岸關係,能更著重於開放、多元、前瞻、創意與包容等多元特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