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9日電/日本共同社報道,《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國第15次會議(COP15)26個主要與會國家首腦達成的協議與原定目標相差甚遠。會議原計劃達成具備實效的溫室氣體減排框架,可以說本次會議目標未能達成。
與會的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首腦們無疑將遭到輿論批評,稱其履行對正受全球變暖影響的人群和下一代所負責任的政治意識不夠充分。
本次大會是下屆減排框架的最後談判期限,當初期待大會能夠通過有法律約束力的新框架。當預計到通過新框架很困難之後,大會開始瞄準達成含有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在內的“具備政治約束力”的合意。但是現實結果比這個目標還要低很多。
中美兩大溫室氣體排放大國的意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大會結果。美國沒有提出與日歐相等水準的2020年前後減排目標,談判中始終表示不能接受發達國家整體大幅減排目標。
預計今後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大的中國則對“2050年全球排放量減半”等波及本國減排義務的目標表示為難。中美兩國相互指責,對立局面無法緩解,最終導致大會未能達成較為具體的一致意見。
《京都議定書》將於2012年底到期,有必要儘早制定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框架。但是本次大會甚至未能提出框架制定工作的程序和期限,會上所達成一致意見的不充分之處可見一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