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香港人民幣業務的發展進程
2004年:香港銀行獲准試辦個人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和信用卡業務;
2005年:准許包括零售、飲食及運輸在內的7個行業開設人民幣存款戶口;
2006年:准許香港居民開設人民幣支票戶口;
2007年:內地金融機構獲准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2009年:香港與上海及廣東四個指定城市間的跨境貿易獲准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2010年2月:只要涉及的人民幣不回流內地,港銀行可自由運用持有的人民幣資金;內地非金融機構獲准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2010年6月:中國央行宣布重啟匯改,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擴展至內地20個省市及海外所有國家和地區;
2010年7月:香港人民幣存款可於銀行間往來轉賬,取消企業兌換人民幣的上限;
2010年8月:海通資產管理(香港)公司獲准在港發行首只以人民幣計價的基金;容許境外央行、清算行、銀行,以及參與跨境人民幣貿易試點的金融機構,包括基金公司及保險公司等,可投資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美資企業麥當勞在港發行2億元人民幣企業債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