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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鵬指馬英九是在追殺侯寬仁檢察官。(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6月8日電(記者 黃筱筠) 台灣《聯合晚報》今天報導,馬英九因特別費案成為貪汙被告(後經獲判無罪確定),控告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涉嫌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處分不起訴後,馬英九不服,聲請再議被駁回,又委託律師就案件聲請交付法院審判。
“總統府”稍後將對此提出說明。“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表示,尊重馬英九的訴訟權,這是“憲法”保障的權利,檢察官沒有不平的餘地。
民進黨“立委”、執業律師高志鵬指出,據他所知已獲不起訴,又再議被駁回的案子,會繼續要求交付法院審查,是少之又少的情形。一個學法律的“總統”,這樣做令人覺得無可救藥。
高志鵬指馬英九“追殺”侯寬仁的動作,無非是告知所有檢察官,若起訴卸任“總統”可以酬官,若起訴現任“總統”則會被千刀萬剮,作為一個“總統”還有這麼深的怨恨令人無法想像。
《聯合晚報》報導,台北地院受理後,已向台北地檢署等單位調閱卷證,以判定是否准予再開庭審理,如果近期判准,馬英九可能會以“總統”身分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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