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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救法夠用 馬英九傾向訂特別條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8-13 07:55:06  


  中評社台北8月13日電/馬英九決定不頒布緊急命令,據轉述,這是府黨前晚磋商的最後結果。“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解釋,災害防救法規定對於救災經費可“移緩濟急”,若不夠可動用特別預算,“看不出有頒布緊急命令的必要”。

  但據悉,馬英九雖反對頒布緊急命令,卻同意救災與重建預算不足可訂定特別條例,態度已出現改變。“行政院”官員表示,災後重建預算,約需一千至一千兩百億。

  聯合報報導,行政、立法兩院昨下午緊急會商,決定不建議馬英九頒布緊急命令,王金平會後表示,對於要不要建請馬英九發布緊急命令,朝野“立委”已有共識,認為現行災害防救法,已經足夠因應救災需要,因此不需再建請馬英九發布。

  黨務高層也證實,儘管政院檢討全部救災經費尚有四百億,但“絕對不夠用”,尤其不少斷橋都非擴大公共工程預算內的橋梁,“很明顯需要制定特別條例”。高層並透露:“政院這幾天就會拿出來了。”

  馬英九昨天到高雄縣勘災時再次強調,還沒必要發布緊急命令,因依現行的災害防救法規定,就已經足夠啟動各項救災機制。外界批評他不肯發布緊急命令救災,是“誤會的看法”。

  王郁琦也證實,有關救災經費部分,政府會評估預算夠不夠,倘若不足,可以考慮特別預算;據透露,馬英九與劉兆玄昨也透過電話達成此一共識。

  對於馬英九決定不頒布緊急命令,他無奈說,現有救災體系足以應付,倘若馬英九頒布緊急命令,不就等於凍結災害防救法?

  府方人士也提到,災害防救法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三度修正,早已建立一套完整救災體系,綠營高喊馬英九頒布緊急命令,令人感到納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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