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8日電/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一審判決扁家4大案及追加起訴部分。特偵組研究案情後,今天決定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子、媳陳致中、黃睿靚等7人,提起上訴。
此外,中央社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台灣高等法院將於22日進行扁案的人工抽籤,高院刑庭86位法官屆時均參予抽籤;台北地院預定於23日將在押的陳水扁移審高院,讓抽中扁案的合議庭開庭決定陳水扁是否繼續羈押。
北院審理“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以及追加起訴索賄、賣官等案,11日判陳水扁與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分別併科罰金新台幣2億元與3億元。
執行公訴的特偵組及台北地檢署於14日分別接獲法院的判決書,檢察官經過近一週討論後,下午將上訴名單及理由提交“檢察總長”陳聰明核定,陳聰明立即批准名單內容。
檢方提出上訴的名單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
至於扁家友人蔡銘杰、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等人,均不在特偵組上訴範圍。
另外,有關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交付扁家3億1000萬元部分,合議庭分別判處不受理和無罪。特偵組也決定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