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4日電/馬英九與在野黨主席蔡英文,即將在25日就ECFA議題進行辯論。馬英九昨日以“可敬的對手”形容蔡英文,他強調,不會迴避“主權”問題,而這次辯論的重要意義是“朝野對話、共商國是”。
台灣工商時報報導,馬英九與蔡英文同為台大法律系前後期校友,他細數過去與蔡英文有很多共事經驗,例如過去在學界,二人是政大法律系、國貿系同事,教的都是國際貿易法,有很多互動機會。
馬英九說,蔡英文長期擔任國貿局總顧問,對貿易談判包括WTO在內皆有很大貢獻,他在“陸委會”期間,曾邀請蔡英文與翁松燃博士一起研提港澳人民關係條例草案,二人一直有接觸
馬英九認為,這次辯論是很好機會,讓雙方對洽簽ECFA的看法講清楚。除此以外,還有很重要的意義是“朝野對話、共商國是”,這是他今年除夕在法鼓山午夜撞鐘時提出的呼籲(朝野對話、共商國是)。馬英九說,“國會”以外,在世界各國朝野對話均很少見,過去一年多來,他一直秉持這種態度,不論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議題都願意與在野黨對話。
ECFA議題是大家歧見較深議題,馬英九強調,這項議題沒有人可以迴避,面對“大陸的崛起,亞太的變局”都必需認真面對,藉著辯論機會,大家可以把話說清楚、講明白。
馬英九說,他在辯論時,絕不會迴避“主權”問題,簽了ECFA絕對有利“中華民國”競爭力,當“中華民國”競爭力增強時,“主權”獲得更大的確保。
他並表示,談“主權”問題就不能不談“不統、不獨、不武”,目前台灣最大共識是維持台海現狀,兩岸洽簽ECFA有助於維持現狀,絕不會出現“一個中國”、“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等政治字眼,與香港的CEPA完全不同。
至於ECFA應否交付公投?馬英九指出,全球共簽了273個自由貿易協定(FTA), 沒有例外均先送“國會”審議,這是國際慣例。台灣法律也規定,政府行政機關不能發動或交付公投,過去陳水扁發動所謂防禦性公投,他對此做法有很大保留,條文是否合憲有很大爭議,“總統”權力應依“憲法”規定,不能立法給“總統”權力。
馬英九明白表示,他不會把ECFA議題交付公投,這是違法的,民主政治是代議政治,不能在簽ECFA之前或之後,先辦理公投,這不符台灣法律也不符國際慣例。他說“行政院”未來要將兩岸協議交付“國會”審議是正確的,審議若不通過,一定無效,無法實施。要簽兩岸經濟協議一定是“國家”需要、人民支持、“國會”監督。
對國民黨版產創條例將營所稅調降至17%,取消營運總部等三項功能性獎勵,馬英九昨天表示,財、經兩部會曾詢問過跨國企業,稅率降為17%後,即使拿掉營運總部的功能性獎勵,只要能簽ECFA,讓兩岸貨暢其流,就具有吸引投資誘因。 馬英九強調,過去民進黨執政曾喊出“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兩岸政策,但現在才真正落實。
對朝野吵翻天的產創條例,馬英九表示,政府希望一方面透過產創條例“壯大台灣”,讓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變成亞太經貿樞紐成為區域跳板,台商把台灣當作全球營運總部,外商把台灣當作區域營運總部,一方面則透過兩岸經濟協議簽署“結合兩岸,佈局全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