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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沉冤得雪 江母考慮申請冤獄賠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1-30 10:37:47  


  中評社台北1月30日電/遭台軍方誤判死刑槍決的江國慶冤死,江母昨日表示,將考慮申請冤獄賠償。義務協助江家平反多年的律師黃達元指出,江國慶遭羈押三百十四天,加上死刑執行,政府最少須支付兩千兩百萬多元的撫慰金,“但再多的錢,也挽不回愛子的寶貴性命!”江母難掩悲痛地說。 

  中國時報報導,江母前晚得知案情大逆轉後,徹夜難眠,昨天上午,馬上向亡夫江支安上香,告訴他這個遲來的正義,以慰他的遺願。 

  江母說,現在她不敢講賠償,只希望法院能還兒子清白,未來會考慮依法提出冤獄賠償的申請,一切委託律師處理。 

  黃達元表示,去年已提非常上訴,目前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將待“最高法院”發回軍事法庭再審,確認撤銷江國慶的死刑判決,改判無罪後,才能根據冤獄賠償法提出聲請,整個流程可能還需一年半載。 

  黃達元說,江家可就江國慶遭到羈押天數及死刑執行兩個部分,分別請求賠償。江國慶從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起遭軍方羈押,直到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三日被火速執行槍決,前後共三百十四天,依冤獄賠償法規定,可請求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冤賠金,江家少者獲賠九十四萬兩千元,最多一百五十七萬元。 

  至於死刑執行的賠償,黃達元說,江國慶被槍決時年僅廿二歲,按民眾平均壽命八十歲計算,還有五十八年的餘命,以冤賠法每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計算一日撫慰金,政府至少要賠償兩千一百一十七萬元,但總額不能超過三千萬元。 

  黃達元表示,關於“國家”賠償部分,因為此案沒有公務員遭起訴,已超過十年時效,所以無法申請。 

  為了替江國慶平反,江支安在案發後,就結束原本在永和經營的旅館生意,四處奔走陳情,但卻在去年“監察院”糾正“國防部”,露出一線翻案曙光後一個月,江支安就含恨撒手人寰。江母表示,再多的賠償,也無法彌補這十五年來對家庭的創傷,及先生、兒子的寶貴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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