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4日電/今日下午,第三屆海峽媒體(廬山)峰會圓滿閉幕,兩岸媒體代表經過充分的研討和交流後,通過了《海峽媒體廬山峰會共同建議書》。中國台灣網消息,以下為共同建議書全文:
抓住機遇 深化合作 增強實力
有效提升華文媒體國際話語權
海峽媒體廬山峰會共同建議書(2011年5月24日於江西廬山)
由中共江西省委宣傳部、江西日報社、台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廬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共同主辦的“第三屆海峽媒體(廬山)峰會”,於2011年5月24日在江西廬山舉行,來自台灣的15家主流媒體的高層和記者,大陸10個省市的省市報紙負責人,以及江西省部分媒體的負責人出席了峰會。
與會人士圍繞“協作 創新 發展”的主題,就“深入探討面對媒體發展新生態,華文媒體如何融合借鑒新的傳播理念、新的傳播手段,實現互惠互通,強化兩岸媒體合作,共創美好未來”為主旨展開深入討論。
會議指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符合兩岸同胞的利益,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兩岸民意的主流。兩岸媒體應善盡媒體責任,努力營造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良好環境。
會議認為,前兩屆峰會舉辦以來,兩岸媒體交流日益密切,合作態勢良好。今後一個時期,兩岸經濟與社會發展面臨新的重大機遇,兩岸傳媒界應抓住這一契機,深化交流合作,弘揚中華文化,增強自身實力,有效提升華文媒體國際話語權。與會人士經過充分協商,提出如下共同建議:
1.推動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呼籲雙方共同努力,以更加開放的態度,採取更為積極的措施,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思路,推動兩岸媒體盡快實現相互設立常駐機構,以減少新聞單位的作業成本,方便新聞採訪的持續和深入,從而更有效地促進兩岸新聞交流。
2.推動兩岸媒體的稿件互換和廣告合作。根據兩岸媒體各自性質的不同,各取所需,創造條件,開展稿件、圖片、音視頻內容的互換。同時,積極建立兩岸媒體廣告合作機制,為深化兩岸媒體廣告交流與合作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法規支持,使得兩岸的產品都能通過在對方媒體的廣告而擴大銷售。
3.推動建立兩岸媒體交流與合作制度化與常態化。今後,繼續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逐步擴大兩岸媒體交流規模,努力打造更多形式的交流平台,不斷拓展合作領域和水平,促成媒體信息交流管道的多元化。開展並推動兩岸媒體間各層次從業人員互訪,相互學習,交流經驗,實現兩岸媒體交流的制度化與常態化。
4.推動兩岸傳媒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以“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簽定和生效,大陸“十二五”規劃與台灣中長期經濟發展構想(黃金十年)為契機,擴大海峽兩岸以及海內外所有華文媒體在傳媒文化產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基於互利雙贏的精神,整合兩岸傳媒界的資源、創意、資金、人才、市場,推動兩岸傳媒文化產業對接,加強技術合作與項目合作,共同開拓海外華文市場,將中華文化的豐厚資源轉化為中華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文化的國際傳播力和影響力。
5.推動應用新技術拓展合作領域實現資源共享。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在對傳統媒體造成衝擊的同時也帶來機遇。兩岸媒體可以在聯手利用新技術整合兩岸新聞資源,創建強大的新媒體,以及通過開發和利用互聯網資源,攜手建立華文媒體網絡共享平台方面進行探索和合作。
6.推動中華文化的傳播。當前,世界經濟力量的重心正在發生轉移,國際話語格局正處於變化調整的重大時期,面對西方媒體在話語權上的優勢地位,兩岸媒體應樹立信心,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求同存異,大力傳播中華文化,責無旁貸地為提升華文媒體在國際話語體系中的地位獻計出力,為維護中華民族的共同利益和兩岸人民的福祉作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