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15日電/台“中央選舉委員會”議今天決議,馬英九在第13任“總統”選舉投票日,經舉發用臉書(facebook)從事競選活動,依法裁罰新台幣50萬元;中國國民黨說,一切依法規辦理。
中央社報道,國民黨發言人殷瑋說,尊重“中選會”決定,一切依法規辦理。
“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馬英九、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正元及民主進步黨籍第8屆“立委”候選人陳進丁,在今年“總統”“立委”併選期間,利用臉書發布民意調查或從事競選活動,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或“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各處50萬元罰鍰。
“中選會”說,蔡正元、陳進丁案是各承辦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會議及選委會委員會議審議後,再提報“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馬英九案則是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在“立法院”質詢時舉發。
根據“中選會”資料,陳其邁在第8屆“立法院”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開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時,檢具署名“台灣加油讚”臉書網站資料,舉發馬英九在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當日,在臉書引述前一天談話,呼籲請選民支持2號候選人,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