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電/“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十八大報告中的這句話,在安徽省烏江鎮農民張仕友聽來,別有一番感觸。
這位家住長江邊的農民2011年曾帶著村民走上街頭,抗議附近一家大型化工企業離居民點太近,嚴重影響上千村民的飲水安全和農業生產。
當時,張仕友拍攝了大量莊稼絕收、魚被毒死的照片,並認真學習了環保規定。他和村民們在新聞媒體和民間環保組織的幫助下,最終使化工企業和當地政府共同拿出2億元人民幣整治環境、技術改造及搬遷安置。
“大夥兒都很欣慰,但總感覺有說不清的隱憂——還有多少威脅環境安全的項目在我們身邊,或者正準備來到我們身邊,重點企業是如何實現達標排放的?”張仕友說,“大家渴望有更多知情權、參與權。”
新華社報道,正在北京舉行的中共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至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四大建設並列的高度,宣示要五位一體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報告同時提出,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但現實相當嚴峻。目前,中國和環境相關的群體性事件呈多發態勢,與違法徵地拆遷、勞資糾紛一起,成為引發群體事件的“三駕馬車”。
“建設生態文明必須依靠制度建設,其中尤以儘快完善公眾參與的環境決策機制最為迫切。”安徽省知名社會學家王開玉說。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但是,經濟增長方式粗放也帶來愈發嚴重的環境資源壓力。
一些地方政府唯經濟掛帥,忽視環境保護和民眾健康,決策過程不夠公開透明,導致民眾走上街頭抵制污染項目。從前些年的廈門、大連,再到今年的什邡、啟東、寧波,多個投資巨大的化工或資源開發項目因民眾擔心污染環境而被迫下馬。
這些引起海內外關注的環境群體事件大都以政府和企業讓步、民眾“勝利”結束。然而,專家們指出,如何緩解公眾的環境恐懼症與不信任感,今後如何上馬類似的大項目,亟需從制度層面尋得妥善解決方案。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院長劉志彪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每次群體性環境事件一發生,地方政府便匆忙宣佈終止項目進展,不僅行動上十分被動,而且使中國今後化工產業的生存空間被壓縮,甚至可能使中國現代化工無立錐之地。
“生態環保問題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進入公共視野,平衡好公眾訴求與經濟發展,已經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過去政府大包大攬、無所不能的做法無法應對中國群體利益複雜且多變的環境管理問題。”十八大代表、甘肅大禹節水集團董事長王棟說。
王開玉指出,從近年來幾起環保群體事件看,公民的環境意識與現行的環境管理方式之間已經產生了劇烈衝突。群眾不鬧不解決,一鬧就解決,這是一種不良的示範。出現這種情況的關鍵是政府沒有在項目立項過程中廣泛徵求民意,同時也缺乏適當的科普教育。
劉志彪也認為,應鼓勵群眾代表、各類民間社會組織參與環保決策過程,尤其是各類專業服務機構,如環保的科學普及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環境評估服務機構等。
觀察家注意到,在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向社會公佈2個多月後,國家環保部最近以公開方式提出多達34條不同意見,其中就包括建議將“公益訴訟、戰略環評、公眾參與、環境權益、排污許可、市場手段等實踐成果和國際經驗”納入環保法的意見。環保部強調,目前立法條件已成熟,現實迫切需要,修改後會產生顯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