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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在農曆年節前夕,拿台柬通婚不易申請合法在台定居一事批評馬政府。(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月31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民眾與外藉人士結婚,配偶需在原籍地取得婚姻證明才能赴台辦理登記定居,柬埔寨通令停發柬國公民與外籍公民結婚許可證,導致柬國配偶無法在台申請結婚面談。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田秋堇今天上午指責馬政府明知情況還不檢討改進,罔顧人權。
受邀出席的台灣“外交部”領事局簽證組科長柯孝宗說明,會依個案情況進行處理,若有婚姻既成事實的證明,諸如在台結婚宴客、或已生小孩者,都可順利辦理在台結婚,在台定居;若是台灣境外結婚,那難以證明、受理申請。
蕭美琴、田秋堇上午帶著台柬通婚的當事人舉行記者會,指出婚姻自由是理所當然的事,馬政府卻沒有保障人民這項基本權利,一些柬埔寨籍配偶無法在台申請合法居留,如今都變成逾期逗留台灣,今年農曆年節面臨隨時可能被要求離境、無法家人團聚的命運。
她們也批評馬英九經常宣揚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還特別經由立法程序落實為台灣內部的法律,明知道柬埔寨政府拒絕核發台柬婚姻結婚證書,也禁止台柬通婚,外交單位卻仍然要求柬埔寨籍配偶必須檢附柬埔寨政府核發的結婚證書才能申請結婚面談,根本違反人權;外館與相關單位應檢討文件驗證、簽證核發、境外面談相關流程,針對特殊狀況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