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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華(右)拿著書面資料指週刊報導不實。左為李慶安(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3月28日電(記者 倪鴻祥)本期台灣《壹週刊》報道國民黨大老李煥2012年12月因病過世後,4名子女李慶中、李慶珠、李慶華和李慶安爆爭奪遺產風波。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與妹妹李慶安今天上午與林憲同律師、被捲入事件的名嘴李敖一起召開記者會回應,直接點名“最不孝順”的姐姐李慶珠就是放話者,爆料內容都是無中生有。
李慶華、李慶安上午在“立法院”中興大樓會議室召開記者會,大批媒體前往採訪,擠得水洩不通,寸步難行,可見外界關注程度。李慶華與曾經擔任“立委”的李慶安也提出兩份書面文件,證明週刊所報道內容均屬不實,揚言對姐姐李慶珠及週刊報道,將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林憲同委任律師身分出席記者會表示,李慶珠夫婿、國民黨大陸事務部副主任曾復生疑以逸仙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名義,挪用新台幣數百萬元資金去炒股票。李敖強調,他沒拿到李煥的字畫,李煥生前受蔣經國信任,就是因為沒有錢;他沒拒絕受訪、週刊也沒向他求證就報道。
李慶華表示,大哥李慶中多年來不願在媒體前曝光,召開記者會前,李慶中特別致電請他代為表達憤怒;週刊報道造成家族聲譽有很大的負面影響,放話者其實就是李慶珠,實在是家門不幸。最不孝順的李慶珠來誹謗、含血噴人最孝順的李慶安,那有天理可言。
李慶華以書面文件,針對週刊指涉他的部分逐作回應。他說,週刊指李慶華利用爸爸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簽署財產分配,事實是當時有朱容辰律師在場,而且醫生、護士也在場,證明爸爸意識是清醒的;週刊指馬英九探望爸爸,李慶華沒送馬離開等等,“總統”來誰敢不送呀!”其實是他親自送馬上車,將來若對簿公堂,恐怕得請馬出庭作證
李慶華說,週刊指他把父親收藏的字畫部分交給李敖,完全無中生有;週刊指爸爸住的房子是救國團所有,他與李慶安阻撓還屋,其實是救國團去會勘、要點交房子時,只有他與李慶安出面接待、同意返還,反而是李慶珠在阻礙救國團、影響爸爸清譽,這有書面文件可證明。至於週刊指救國團每個月給李煥新台幣20萬生活費遭李慶華、李慶安拿去,他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也沒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