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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暨法制委員會開會審查監察院年度預算。(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6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司法暨法制委員會今天上午開會審查“監察院”年度預算,藍委呂學樟質疑“監察院長”王建煊近來支持“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言行不當。他說,當初“立院”行使同意權,他寫王建煊有關黨內的審查報告,把王寫得多好,聖人耶,現在看了真的是滿臉豆花,覺得很難過。
王建煊日前對外表示,10月7日以“小市民”身分送花籃給黃世銘,卡片上署名“不信公平正義喚不回”,為黃揭發關說案受到委曲加油打氣,但花籃卻被退了回來。
司法暨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監察院”年度預算,“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列席報告並接受質詢。藍委呂學樟翻舊帳修理王建煊,字字切中要害,要陳豐義回去向王建煊轉達,陳豐義全程不發一語,嚴肅以對,只有點頭允諾代為轉話。
呂學樟指王建煊過去許多言行都不適宜,說飯可以多吃但話不能亂講,黃世銘違法監聽“立法院”是事實,涉嫌洩密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也是事實,“監察院長”職司百官風紀,竟然是送一個花籃過去,不信公理不回,難道黃世銘監聽“國會”、違法洩密是公理嗎?
他說,王建煊又對所屬“監委”指指點點。不管基隆市長張通榮的情況如何,“監委”職權是就是針對行政違法、行政疏失時提出糾舉、彈劾;不管張的形象如何,“監院”應該是依據事實調查,張的情況不是行政疏失嘛!“監委”本於職責調查很清楚,又是合議製作出決定,結果王建煊對指指點點,責備“監委”,對嗎?這不是公然干涉“監委”嗎?“監委”是依法執行耶!當然不可以嘛!王建煊應先把身分定好,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