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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馬、反馬派常在中常會裡較勁。(中評社 倪鴻祥攝) |
黨內人士指出,依照黨章原來規訂,黨主席本來就是4年一任,也就是受任期制的保障;其次從過去選舉實際都由黨秘書長執行操盤,所以選舉結果若是不理想,情節輕者由組發會主委負責,情節嚴重者頂多由秘書長負責;連戰時期秘書長林豐正曾提一次請辭但獲慰留,後來與連戰在2005年同進退。
黨內人士說,比較連戰、吳伯雄、馬英九這三位黨主席,只有馬任內黨秘書長有因為選舉結果未符外界期望請辭,但一定都以完成黨主席交付任務為理由;連戰時期敗選都只由當時的組發會主委扛責,所以馬這次修改規定,明文“總統”兼任黨主席,確有希望提前交棒之意,外界不應錯誤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