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5日電/王金平在9月11日對國民黨撤銷黨籍案提民事訴訟及假處分聲請,台北地方法院在9月13日准假處分,裁定王以938萬餘元為擔保,在法院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前,可以繼續行使黨員權利。也就是暫時保住“立法院長”位子。
轉眼已經兩個月了,本案訴訟卻毫無開庭訊息。
中國時報報道,案件拖延對王金平有利,這點大家都很清楚。但民眾只是覺得奇怪,法院到底在想什麼?暫時狀態是你法院定的,你不是最有義務趕緊作出個判決,不管誰贏誰輸,好早點結束這個暫時狀態?
原告王金平,被告中國國民黨都在島內,不論人證物證,隨時可以調取及傳訊,法院有何遲延之理?為何連開庭的動作都無?
法官有個法官協會,檢察官有個檢察官協會,從所謂王柯“關說”案發生至今,這兩個協會對司法尊嚴,沒有任何發聲或表態,民眾看到的反而是提出檢舉的“檢察總長”黃世銘被以洩密罪率先起訴,對王金平的確認黨籍案則緩慢處理,真是奇異。如此司法,馬英九還要拚命捍衛維護。如此維護,若法院能因此讓人民看得起也好。可惜的是我們能只看到一個火山孝子,拚命要人家從良。但人家連個開庭日期都不願給,奇怪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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