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英九主持黨政高層中山會報,研議實價登錄覆議案、因應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圖為中常會開會情形(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21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1月3日三讀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讓房價實價登錄破功,炒房者有機會報假價格、哄抬樓市。馬英九今天下午主持國民黨中山會報,親自研議“行政院”提出覆議案後“立院”召開臨時會,黨團如何應變。
“行政院”今天上午召開臨時院會,通過《地政士法》覆議案,將呈請馬英九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討論;馬英九下午主持黨政高層會議,在中山會報裡親自聽取“立院”黨團說明及如何因應等問題。
“立院”人士指出,這次《地政士法》修正案會出問題,關鍵一在於當初強調修法的重點,在於“立委”質疑房價登載不實只罰地政士不合理,應該讓權利人和地政士裁罰標準應一致,獲得“內政部”認可,因此未特別注意修改內容,關鍵二是修正草案在2013年12月4日通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當時議定不需交付朝野協商,所以順利在今年1月3日順利三讀通過;事後“行政院內政部”才知出大事。
“立院”人士認為,連同“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被“立院”畫登陸紅線,再加上綠營漏列、國民黨團不吭聲的《食品管理法》修正草案,以及去年的馬王政爭,確實很難不讓外界質疑馬已無法鞭策藍委,黨團幹部也叫不動藍委。
“立院”人士表示,事情發生後,藍營行政、立法一定互踢皮球,但藍委不聽高層決策是原因之一,“行政院”各部會都沒注意、沒有明確表態也是問題,因此責任絕非只有“立法院”議事運作不彰而已。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一旦“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處理覆議案,“立法院”將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如果逾半“立委”贊成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接受決議結果;若未達全體“立委”1/2,則不維持原決議。若超過覆議時程仍未作成決議,原決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