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定調“內政部”有疏失 李鴻源烏紗不保?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1-22 00:56:12


馬英九定調“立法院”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引發的爭議,屬“內政部”疏失。圖為中常會開會情形(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月22日電(記者 倪鴻祥)外界探討“立法院”通過《地政士法》部分修正條文讓房價實價登錄破功的責任,馬英九21日下午在國民黨中山會報拍板認定,這次屬於“行政院內政部”疏失,為了居住正義,不應讓這樣的炒作機會存在,要捍衛居住正義,相關部門日後要更加審慎。

  馬英九聽取“行政院”報告後定調“內政部”疏失,讓“內政部長”李鴻源的烏紗帽會不會被摘?受到矚目。

  馬英九21日下午主持國民黨中山會報,行政、立法兩大部門重要幹部“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一同出席,分別針對《地政士法》部分修正條文引發的問題提出說明。陳威仁報告時沒把責任推給“立院”黨團,而是檢討行政部門缺失;林鴻池也希望行政部門要多與立法部門溝通,才有助於解決問題。

  馬英九在聽取行政、立法部門的報告後指出,在程序方面要提醒行政部門日後要注意立法有無窒礙難行之處,要儘早評估,適當表達意見;覆議牽涉行政、立法部門互動,是屬於重大“憲政”手段,行政部門應該審慎。

  馬英九表示,雖然實價登錄制度實施到現在,誤報案例只有7件,但如果修法通過後,可能會有合法誤報的狀況,造成炒作空間,為了居住正義,不應讓讓這樣的炒作機會存在,要捍衛居住正義,相關部門日後要更加審慎。

  陳威仁表示,各部會對於“立委”所提出的法案或修正條文,如認有窒礙難行,應在程序委員會列入議案前將評估意見、包括窒礙難行的理由及法案通過的可能影響提報“行政院”;若已排入議程,應在審查前向提案委員溝通說明,如果委員堅持將議案列入審查,應儘速備妥說帖向委員會召委或執政黨團請求協助,爭取更多緩衝時間繼續溝通協調,以免爭議法案直接送到“立院”院會二、三讀,造成不易補救的結果。

  林鴻池指出,“立法院”可能在1月27、28日舉行臨時會處理地政法部分條文修正的覆議案,以及食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建議立法、行政未來要加強溝通聯繫,因為1月3日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14日休會,這段時間行政部門有10天的時間都沒任何表示,直到1月16日媒體報道後行政部門才回應;建議相關部門未來一定要了解立法時程,有檢討改進空間,修法過程中,沒有聽過行政部門說要進行協商,建議以後檢討改進。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