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4日電/針對公投盟總召蔡丁貴指控“總統府”或“行政院”下令驅離公投盟,府方人士澄清,此舉與府院毫無關係;另根據警政高層的訊息,當初下達驅離指令是台北市長郝龍斌,此一轉折恐又將讓這起抗爭衍生出政治風暴,持續延燒。
中國時報報道,“公投護台灣聯盟”原申請在“立法院”周邊的集會活動,本月9日因多次違法遭警方依違反集遊法廢止。經聯盟召集人蔡丁貴提出申復,中正一分局昨日開會審議,認為該聯盟持續占用“立院”廣場的違法行為已消失,做成同意申復決議,准予恢復原集會活動。另該聯盟日後申請的集遊活動,警方也不會預設立場,將依集遊法規定受理審議。
原申請活動 9日遭廢止
中正一分局指出,公投聯盟自98年2月分起,申請在“立院”周邊舉行集會,分局均依集遊法規定,只要其取得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同意使用路權公函,均核准其集會申請。
但該聯盟於今年3月18日,率眾未經許可侵入“立院”中山南路大門廣場並破壞“立院”銜牌;另4月3日率眾阻擋“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行公務;同月6日及7日率眾至“總統”官邸及“行政院”等集遊禁制區周邊違法集會,並占用車道,影響公眾用路人通行權益,持續危害社會秩序及影響公共利益。
中正一分局據此開會決議,依集遊法第11條及第15條之規定,廢止其今年4月9日至19日的集會,但並未影響其向市府合法取得使用之路權。
公投盟路權 重獲許可
警方表示,公投聯盟接獲廢止集會遊行通知書後,隨即於本月10日向分局提出申復。分局基於翌(11)日7時配合保六總隊警衛隊成功勸離占據“立院”正門廣場群眾,其持續占用非集會地點的違法行為已消失;同時該聯盟的帳篷也移往原申請的濟南路集會地點,因此,昨日開會決議,同意該聯盟申復准予繼續原申准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