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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裁示,王金平黨籍確認案待考紀會制度健全後,再行處理。(中評社 倪鴻祥攝) |
朱立倫考量因素,除了維持聲望、不得罪馬王任何一方,健全考紀制度也在避免王案節外生枝。一、二審法院判決王金平勝訴理由很重要的關鍵,在於考紀委員、黨紀處分不具民意基礎,缺乏正當性。
如果國民黨撤銷第三審“最高法院”的上訴案,等於默認黨紀處分嚴重疏失,即使包括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等人遭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常會通過,也仍不能避免其他叛黨者循例向法院提告,不論勝敗與否,國民黨都不勝其擾。
遴選考紀委員、違反黨紀案處分都經過黨內票選產生的中常委審核通過,整個考紀制度便具備正當性,屆時新成立的考紀會以個案撤銷對王的上訴案,既保住馬的臉子,也不傷王,其他黨紀處分案申訴即可打回票,不必再面對其他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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