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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王雅雲50萬元交保,步出南檢時強調自己是清白的。(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2月9日電(記者 趙家麟)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9日上午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國民黨議長李全教等4人,另有4人裁定交保。已被民進黨除名的台南市議員曾王雅雲,50萬元交保,上午10時步出南檢時回應,她是清白的,否認收錢,但偵查不公開,交給司法調查釐清。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鍾和憲昨天下午帶隊到台南市議會,並通知李全教前往議會,在李全教陪同下搜索議長辦公室,隨後將李全教及多名相關人員帶到檢調單位接受訊問。
在漏夜訊問後,包括蔡秋蘭、梁順發、趙昆原等3名市議員在凌晨先後被請回,離開台南地檢署。清晨7時10分左右,檢察官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李全教、蔡啟新、楊明達、林聰彬等4人。
除了4人遭聲押外,市議員曾王雅雲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市議員莊玉珠以30萬元交保;宋偉儒、潘新傳兩人都以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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