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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中評社 黃筱筠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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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記者 黃筱筠) 中國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今(26)日參加“副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她申論以參與鄧如雯殺夫案時感受到被家暴婦女受到巨大的委屈和痛苦為例表示,她開始明白政治的力量。透過政治,改變制度,才能發揮更大的力量,所以決定走出法庭,推動立法。民國87年,推動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台灣成為全亞洲第一個擁有家庭暴力防治法和保護令的國家。她深深感覺,“原來,政治是可以讓人們的生活變好的”,透過建立制度,從解決根本的問題,來改進這個社會,“這就是她從政的原動力”。
王如玄也感性地說,有的人是富二代,有的人是官二代,但她只是勞工第二代,還是勞碌命第二代,也可以說她太雞婆,但她看到需要關懷的人,就是無法撒手不管。她期盼大家再給她一次機會,她還是那個,義無反顧、全力以赴的王如玄。
王如玄第一階論辯論會申論全文如下:
徐主席、陳副院長、在座以及電視機前收看辯論的朋友大家好。
我是王如玄。我是一名律師,我20幾歲就參與婦女運動,是許多公益團體的理監事,也曾經是“勞委會主委”。
年輕的時候,我並不信任政治。我選擇參與民間的婦女運動、社會運動,成為義務律師替弱勢辯護,這是我選擇照顧社會弱勢的方法。
但是一個女子,改變了我對政治的看法。民國82年,我替一個年輕女子的殺夫案辯護。當年,我的當事人才22歲。如果她有唸大學,是才剛畢業的年紀。但是她已經遭受長達6年的家庭暴力。那6年裡,國家的法律對她彷彿不存在。因為“法不入家門”的觀念盛行,報警也不會有人幫忙。她沒有任何的救濟管道可以逃開家暴的痛苦跟折磨,直到她親手殺了她的丈夫。
大家也許忘了,民國82年,台灣還沒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也沒有“保護令”的制度,受到家暴的婦女無法用保護令來保護自己不受暴力傷害。對全台灣的受暴婦女、受虐兒童來講,那是一段黑暗期,鄧如雯殺夫案,就是在那樣的時空背景下發生的悲劇。
當時的社會氛圍裡,誰會願意幫一個殺夫的女人辯護?又誰會在意她的苦衷?其實是我們的法律先對不起她!所以當協助鄧如雯的婦女團體找到我,希望我擔任她的義務辯護律師的時候,我立刻就答應了。
我永遠記得,當她親口告訴我,在看守所被羈押的那一夜,是她多年來睡得最安穩的一晚,我聽了非常心疼,那時我更深刻感受到被家暴的婦女,受到多麼巨大的委屈和痛苦。
最終,鄧如雯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得知判決結果的我並沒有鬆一口氣,我想到的是,今天我以律師的身份幫助了一個鄧如雯,但窮我盡畢生之力,又能幫助幾個鄧如雯?
我開始明白政治的力量。透過政治,改變制度,才能發揮更大的力量。
因此,我決定走出法庭,推動立法。我們推動了“家庭暴力防治法”,民國87年,台灣成為全亞洲第一個擁有家庭暴力防治法及保護令的國家。所有受到家暴威脅的朋友,都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加害人對他繼續施暴。
那一刻,我感受到,原來,政治是可以讓人的生活改變的。應該透過建立制度,從解決根本的問題,來改進這個社會。這,就是我從政的原動力。
前幾天,有個朋友寫信給我,聊起我們之間的一段往事。一年前,她的父親被老闆惡意解雇,沒拿到退休金,也沒拿到資遣費,她想請我幫忙訴訟。我告訴她,其實你不必花錢找律師,政府有設立一個勞工權益基金,會幫你打官司打到底。後來,透過勞工訴訟扶助專案,她的父親果然得到原本就屬於他們的權益。她在信裡說,一直到我參選“副總統”,她才知道勞工權益基金及訴訟扶助專案,是我“勞委會主委”任內設立的。
其實,我三年前就已經離開“勞委會”,但勞工訴訟扶助專案依然運作,至今已幫助1萬3千9百名勞工,一共向僱主爭取了近19億的賠償,這都是勞工的血汗錢。而唯有看到根本的問題,建立制度,才能真正幫助弱勢。
所以,對我而言,“政治”不是勾心鬥角、不是搶新聞版面、不是打口水戰、更不是抹黑對手。我們可以透過建立制度及國家資源的分配,讓更多弱勢的需求被看到、被照顧。這是權貴者難以理解的,因為他們没有這樣的生命經驗。對他們來講,找律師只需要一通電話,但對勞工朋友來講,聽到要找律師就愣住了,法律也不懂,找律師還必須看看口袋裡有多少錢。
因此,不論在民間或是從政,我都全力以赴,推動制度。
在性別平等和弱勢保護的部份,我推動了民法親屬編修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我也打官司為婦女爭取子女的監護權,保護兒童最佳利益。在“勞委會主委”任內,通過了勞保年金、通過了勞工訴訟扶助專案、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多次調漲勞工基本工資。
有的人是富二代,有的人是官二代。但我不是,我的朋友笑我是勞二代,勞工第二代。我不只是勞工第二代,我還是勞碌命第二代,你也可以說我太雞婆,但是只要看到需要關懷的人,我就是沒有辦法撒手不管。
最近,在搬家時,整理出國中的畢業紀念冊,讓我回想到求學的經歷。小時候,我的家境並不富裕,全家住在彰化火車站後面的員工宿舍,付不起課後輔導費。老師知道我根本繳不起,私下把我找去,偷偷跟我說,“你還是可以參加課後輔導,交錢的時候,你只要給我一個空的信封,裡面不用放錢,沒有關係,我還是會輔導你”。 老師用一個信封,顧全了當時只有13、4歲的我的尊嚴。在我的成長過程讓我更了解,每一塊錢對於一個貧窮家庭的重量,以及弱勢族群在接受幫助時,也渴望保有尊嚴。這件事教導了我一輩子,隨時提醒我在幫助弱勢的時候,要顧及受助者的尊嚴及感受。
身為一個法律人,我這一輩子做事,黑白分明。但是,經過這次事件,我發現很多事不是非黑即白。購買眷村改建宅,對很多人來說,在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我自己也過不去。可是我真的從來沒有要佔任何人的便宜。這幾天,我在走訪眷村時,一些眷村老伯伯跟我聊到他們剛來到台灣時的生活 ,他們說,他們剛到台灣來的時候,一無所有,有時一餐連一個饅頭都没有,對他們來說,這片地,這是他們唯一安生立命的地方,被用來當作為投資理財的工具,情感上很受傷,我覺得我很抱歉,在這個地方,我要誠摯地跟他們說一聲“對不起”。
我曾經公開說過,我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今天,我對大家說一聲對不起,道歉一百次也許無法彌補支持者對我的失望,但請大家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還是那個,義無反顧、全力以赴的王如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