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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涉誹謗一審判無罪,馬英九將依法提上訴。(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31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頂新集團政治獻金,自訴控告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周玉蔻無罪,全案可以上訴。馬英九下午透過“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發表書面回應,將請委任律師依法提起上訴,以正視聽並維護社會善良風氣。
周玉蔻2014年指馬英九團隊收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撰文指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馬英九以個人身分控告周玉蔻,刑事部分採自訴,民事部分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刑事部分一審已宣判無罪;民事仍在審理中。
以下是馬英九透過陳以信發布回應內容: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31)日表示,針對周玉蔻女士不實指控的頂新政治獻金案,特偵組以近6個月之時間,傳喚110名證人,調閱當事人三親等以內親人銀行帳戶資料10萬筆,並調查相關機關57個之後,今年六月間,已以“查無不法”簽結,還給馬英九清白。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中也認定“並無證據證明馬英九或其競選團隊確有收取來自頂新集團之非法政治獻金”。
換言之,檢方與院方都認定馬英九是清白的。因此對於今日判決不實指控無罪的結果,馬英九深感遺憾,認為近年政論節目若干名嘴無端爆料、傷人名節之惡劣行徑,已成社會亂源,各界均予譴責,認為此風實不可長。因此馬英九將請委任律師依法提起上訴,以正“國人”視聽並維護社會善良風氣。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馬英九委任律師洪文浚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洪律師強調,本案經過特偵組及法院之調查及審理後,均可證明周玉蔻女士所惡意指控之內容確非事實,惟法院認定周玉蔻女士所言係經合理查證而可合理確信為真實,就此顯然與卷證資料完全不符。周玉蔻女士所引用所謂前“國安”高層即張榮豐先生告知之訊息,作為其查證及言論依據,惟張榮豐先生已明確表示,其未曾向周玉蔻女士提及任何有關頂新集團政治獻金之事,但周玉蔻女士卻將張榮豐先生所稱頂新集團做任何事之行情只有2億,故意杜撰為馬英九先生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甚且還描述諸多不存在之情節,在在均可顯見周玉蔻女士確有誹謗之惡意。
法院審理後認定,周玉蔻未證明馬英九或馬英九團隊確有收受頂新2億元政治獻金,且“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調查頂新金流,也查無不明資金或與馬英九有非法政治獻金出入,沒證據證明馬英九或馬英九團隊有收頂新非法政治獻金,周玉蔻的指控稍嫌武斷。
不過,法官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認定周玉蔻“已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所指摘之事為真實”。本案攸關政治獻金、馬英九是否依法行事收受不法政治獻金、政府是否未依法行政而犧牲“國民”健康,具公共性及公益性。
法官認為,現行政治獻金法簡陋,難查證不法政治獻金,不宜要求沒調查權的個人評論者過重的查證義務,判斷“被告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時,應採較寬鬆標準。
法官指出,過往發生過頂新捐款給國民黨地方黨部,事後卻未依規定存入國民黨政治獻金的事。律師宋耀明表示,政治獻金有其他入帳方式。國民黨員也曾質疑政府是否護航黑心企業。頂新集團重要成員也支持馬英九競選連任,並擔任後援會要職。
法官認定,可見存在頂新集團提供非法獻金的“可能性”,但未認定頂新集團確有提供馬英九或馬英九團隊非法政治獻金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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