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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綠委稱發現馬英九新罪名 應被限制出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6-08 12:08:05


右起:綠委羅致政、王定宇及蔡易餘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吳政峯攝)
  中評社台北6月8日電(記者 吳政峯)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羅致政、王定宇等人8日在記者會上抨擊,馬英九在“總統”任內,於辦公室設置影印機,影印機密公文。馬英九卸任後,還從“總統府”把機密公文裝箱帶回。“馬英九除了之前所涉犯的100多項罪名,之後我們又發現,馬英九又有了新的罪名了。”“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應立即偵辦馬英九,在相關案情釐清前,馬英九應該被限制出境。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8日舉辦“馬英九涉侵占機密公文記者會。王定宇質疑馬英九辦公室,他抨擊,馬英九在自己辦公室放著影印機,影印公文。第一點,你所影印的資料銷毀了嗎?第二點,馬英九離開“總統府”當天,所運出的好幾個箱子,裡面裝的文件是什麼?第三點,馬辦從“總統府”載走的箱子,裡面的東西有列清冊嗎?“總統府”知道此事嗎?

  王定宇指出,當年馬英九也懷疑陳水扁,特偵組因此啟動搜索陳水扁的辦公室與住宅,並約談陳唐山等人。馬英九離開“總統府”的公文是什麼,馬辦要說清楚。“總統府”現在也要清查公文是否遺失? 

  蔡易餘表示,馬英九在“總統”任期內,在他自己的辦公室裝置影印機,自己影印公文。馬英九在卸任“總統”前,沒有把這些複製品給銷毀,而是把這些複製品裝箱並帶回。“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曾在2008年偵辦過卸任前“總統”陳水扁涉嫌侵占公文罪,所以這一次特偵組應對於馬英九進行訊問。特偵組過去偵辦陳水扁時也說,縱使交還這些公文,也無法除罪,作為脫罪理由。

  蔡易餘說,馬英九從“總統府”把機密公文裝箱帶回的行為,馬英九除了之前所涉犯的100多項罪名,之後我們又發現,馬英九又有了新的罪名了。馬英九把機密公文帶回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的三條罪,包括,第336條的侵占罪、第138條的隱匿公文罪、第134條的公務員犯罪加重其刑2分之1。

  蔡易餘也說,在《國家機密保護法》,馬英九隱匿國家機密公文,觸犯第35條,“毀棄、損壞或隱匿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他呼籲,特偵組,立即發案,偵辦馬英九。

  羅致政表示,馬英九可能涉嫌侵占與隱匿機密公文,“總統府”應要採取行動,進行調查,並拒絕馬英九申請出訪香港的訴求。除了申請時效的問題,馬英九是否可以出訪的重要關鍵在於,是否涉嫌違反國家機密?馬英九可能在過去八年,一有機會,他就把公文帶走了。馬英九辦公室要說清楚講明白。“總統府”也要立即展開清查工作。特偵組也要比照當年處理陳水扁的規格,對於馬英九立即進行司法調查。在相關案情釐清前,馬英九應該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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