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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嗆馬的深綠民眾人數稀少。(中評社 倪鴻祥攝) |
柯建銘的委任律師促請吳勇毅考慮羈押馬英九,否則馬赴海外後一去不回,難讓民眾諒解;吳勇毅先表示,北院會正式分案,評議後加以裁定,之後又詢問兩造下次開庭時間、有無出“國”計劃,馬英九表示11月15日至23日有出“國”行程,且有回“國”打算;吳因此諭令下次開庭時間為2017年1月10日。
雖說針對馬英九的羈押庭是分案評議後作出裁定,應是北院其他法官負責,但審判長吳勇毅擇期再開庭的時間,多少可以顯示對馬的信任度,讓負責羈押庭的法官有所斟酌;讓看似佔了上風的柯建銘又回到原點,讓馬順利出“國”的機率大增。
柯建銘其實早在今年4月即以此案向台北地院聲請將馬英九限制出境,北院5月裁定駁回,柯抗告至高院,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北院6月13日認為馬涉案屬輕罪,且缺乏馬可能逃亡的具體事證,不能僅憑臆測,再次駁回聲請,柯抗告被高院駁回,馬不必限制出境因此確定。
柯建銘原本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提告時,北院以查無實據為由駁回,柯提抗告,高院認為一審未審酌馬的刑事豁免權在此案中的地位,將全案發回北院更審,因此目前為更一審程序。
柯建銘另向北檢按鈴告發馬英九洩密、教唆洩密2案,北檢後來將這兩部分移送台北地院併入柯的這件自訴案審理。
本案始於2013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柯建銘涉關說案件監聽時,意外聽到柯建銘疑請王金平幫忙關說司法案件,要檢方別再對柯涉及的“最高法院”更一審對全民電通背信案獲判無罪一事進行上訴,進而衍生出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與“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及為柯關說疑雲,柯涉及的關說案檢察官後來確實未再提上訴;黃世銘指這起關說疑雲屬於“行政不法”,並於8月31日晚間向馬英九報告;馬後來召開記者會譴責王金平涉司法關說,並開除王的國民黨黨籍,認定王不符不分區“立委”資格應去職。
王金平當時向法院提“確認國民黨員資格存在”的民事訴訟,並獲法院裁准保留黨籍的假處分,從而確保黨籍、不分區“立委”及“立法院長”資格,民進黨“立委”管碧玲9月28日質疑特偵組監聽“國會”;王金平關說案經特偵組移送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查無事證結案,無人被起訴,黨籍訴訟一、二審皆判王勝訴,馬上訴第三審,2015年朱立倫接黨主席後宣佈停止訴訟,確認王保有黨籍;黃世銘反遭偵辦違反“偵查不公開”及“公務員保密責任”,遭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洩密罪定讞;柯以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資法等罪分向北檢告發、向北院自訴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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