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和平政綱”的構思,確實是洪秀柱在2015競選時期提出的,當時洪秀柱先提“一中同表”引發外界誤會,洪為完整詳述她的理念,進一步提出兩岸和平協議的相關論述,所以可說“和平政綱”就是洪最完整的兩岸論述內容;但和平協議最早是在2004大選時連戰提出的政見,當時連戰主張循序漸進,先有軍事互信機制,再進一步洽簽兩岸和平協議,後來成為2005年“連胡五項願景”之一的內容。
知情人士說,去年9月媒體披露副主席郝龍斌在高層會議上極力反對“和平政綱”,認為維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字樣即可,但與會的高層反問只是“積極討論”都不可以嗎,何況在政綱的前言裡就已提到“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郝因此不再堅持己見,可是媒體並未報道詹啟賢也一度對“和平政綱”有異議;去年11月初“洪習會”,詹發現大陸方面認同“和平政綱”,從此不再反對,但只強調用 “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來維護兩岸和平,說穿了,這與洪秀柱的主張相近,惟一差別,仍在於洪明確講出“和平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