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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英九被告大戶 另有10案在檢方與法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15 00:13:48


馬英九14日遭台北地檢署依洩密罪起訴後,院檢雙方都有馬英九的案子要處理;其中檢方有8案未偵結;法院2個案子待判決。(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3月15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因2013年9月“馬王攻爭”衍生的洩密案14日遭台北地檢署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洩密等罪提起公訴後,檢方手上還有“富邦併北銀案”、“大巨蛋圖利案”、“國發院土地弊案”、“財產來源不明”、“馬習會洩密”等8個案字未偵結。法院目前手上有2個案子審理中,馬英九須逐一面對。

  法院方面,目前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控告馬涉嫌洩密、教唆洩密等罪,預訂3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另一案是馬英九自訴控告名嘴周玉蔻加重誹謗案,此案一審周獲判無罪,馬提上訴,目前由台高院審理中。

  檢方14日依洩密等罪起訴馬英九後,全案也會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分案審理。

  北檢目前尚未偵結的8案,其中6案發生在馬英九1998年12月25日至2002年12月22日擔任台北市長8年期間。2案是馬執政中央8年期間產生。

  一是2002年8月富邦銀併北銀案。台北銀行前副理黃玉炎指控馬涉賤賣北銀圖利富邦金控300億元,此案經“高檢署”查黑中心於2004、2008年以查無不法簽結,特偵組交北檢續查,2009全案不起訴;但2011年8月28日特偵組依富邦政治獻金疑雲剪報分案,特偵組解散後案件移轉到轄區北檢繼續列“他”字案釐清,尚無結論。

  二是2009年貓纜塔柱經費浮報案。當時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及16名學者專家組團調查發現,貓纜塔柱基樁與契約不符,足足少了100多公尺;T16和T17塔柱之間應設塔柱卻未施作;維護塔柱的1600萬經費也流向不明,後來T16因風災遭掏空,編列1.3億元修復,從設計到施工都被認為疑點重重;此案檢方列為“偵”字案。

  三是大巨蛋圖利案。分別有台北市長柯文哲成立的台北市廉能會、護樹團體、民眾告發,指馬英九在市長任內以248億元取得松菸土地,馬卻與遠雄集團負責人趙藤雄達成零權利金協議,讓遠雄免開發金和營運權利金BOT大巨蛋,全案北檢列“他”案偵辦。

  四是“馬小九特別費案”,遭指控馬英九1999年台北市長任內領養流浪狗“馬小九”,同年8月25日,馬小九因呼吸道感染住院,直到9月2日才出院,這些花費7萬9700元用首長特別費核銷,此案被北檢列“偵”字案。

  五是黨產侵占案,據稱馬英九父親馬鶴凌生前的法律顧問王可富律師,指國民黨2000年黨產近 2000億元,2006年只剩270億元,因而告發2000年到2006年間的國民黨主席、副主席或秘書長,包括馬英九、連戰、蕭萬長等13人涉嫌背信、侵占黨產,檢方列“他”字案偵辦。

  六是“國發院”土地弊案。此案曾於2011年經“最高法院”判決葉家敗訴,三審定讞,但原地主之子葉頌仁2016年11月4日向北檢提告馬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日前也由“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列入調查。

  葉頌仁指國民黨位於木柵的“國家發展研究院”(前身為革命實踐研究院)為1962年國民黨強逼其父葉中川以每坪新台幣5元價格賤賣8.8公頃,2005年元利建設以每坪30萬元購買2.24萬坪的機關用地,2009年土地變更案通過後,每坪售價至少漲到50萬元,總獲利300億元。馬讓元利建設至少賺了100億以上。

  七是財產來源不明案。2013年7月前民進黨發言人、律師黃帝穎向檢方告發告發。黃認為,“行政院”前院長陳冲在“立法院”答詢時說他請教過馬英九,馬說實際上每年捐款超過所承諾的薪水的半薪,而馬月薪只有47萬,根據馬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馬每月平均可存48萬元,其中每個月就有約24萬元的不明財產。

  八是“馬習會”洩密案。黃帝穎及鄭文龍律師認為,馬英九2016年9月受邀到東吳大學召開嚴家淦法學講座,期間馬談及2014年11月7日新新加坡“馬習會”前磋商會議時,1分鐘內就決定雙方不稱官銜,互稱先生,10月底磋商會議時,雙方也相互提醒要告知美方“馬習會”細節,相關內容均應屬“國家機密”,因此2016年11月告發馬涉洩密罪,目前尚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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