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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協商破局,公投法預訂12月12日院會處理有爭議的7個條文。(照片:翻攝“立法院”視訊畫面) |
中評社台北12月9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長”蘇嘉全8日下午二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部分沒有爭議的條文,保留有爭議的7個條文留待12日院會處理,國民黨團要提版本卻賣關子。時代力量黨團保留兩岸協議納入強制公投、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民進黨團會不會放水讓時力版本修正通過,受矚目。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院”會預定12月12日處理公投法有爭議的7個條文,包括時代力量提出的領土變更公投,12月16日是時力主席、“立委”黃國昌罷免案投票日,民進黨最近也在幫黃國昌拉票,兩者會不會有連動,受到矚目。
“立院”院會8日下午二讀通過的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共有50個條文,其中最為關注的是公投投票年齡從20歲降為18歲、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及將全國性公投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
“憲法”規定滿20歲才有選舉權,因此公投法提前降到18歲,在“憲法”尚未修正前,都有違憲之虞,這等於宣告民進黨一定會據此理由進行“修憲”。
有爭議的7個條文,朝野“葫蘆裡賣什麼藥”都還看不清楚。國民黨團8日中午朝野協商時表示要提出修正動議版本,但只提出2個修法方向,沒有明確的文字,一是將不在籍投票納入公投法,二大幅放寛公投法提案、通過的門檻,門檻數字遲遲不肯公布,被民進黨“立法院長”蘇嘉全嘲諷12日前“有什麼怪招全拿出來”。
親民黨團質疑行政機關能否發動公投,堅持若要賦予行政公投,就必須要有解散行政“內閣”的規定,否則“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或決議可能被“行政院”提公投推翻。令人意外的是,時力並非執政黨,卻堅持要行政公投,執政的民進黨團卻無意辯護,似乎已吃定心丸。
時代力量黨團保留的條文,正好是民進黨團在初審時拿掉的政治敏感條文,即兩岸協議納入強制公投與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國親兩黨團都反對這兩項條文。
當初民進黨團希望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時,一併討論兩岸協議交付公投,所以拿掉公投法規定強制公投的文字,但時力主席、“立委”黃國昌認為兩岸監督條例遙遙無期,不如直接在公投法規定,這給了民進黨團重新拿回來的最好理由,但民進黨團在朝野協商過程態度不明,似乎有意重新考慮納入此一條文。
時力在朝野協商時沒刻意強調領土變更案之複決,但保留7個條文中的其中1條,時力提出的版本內容就有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初審通過的版本是將“憲法”規定的項目排除在外,而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是“憲法”規定項目之一,因此排除適用。
雖然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公投法不會納入領土變更案,但外界始終質疑民進黨團會比照先前三讀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提出再修正動議版本,透過模糊的文字,預藏領土變更等涉及主權公投的空間,若是真的“暗渡陳倉”,民進黨“葫蘆”裡賣的藥,可能會讓台灣的病情“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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