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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13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由於近期有多家媒體報道案件相關內容,指涉馬英九涉及不法。馬英九質疑檢方等人偵辦案件有涉嫌洩密情形,今天下午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北檢涉犯洩密罪,申請移轉管轄,也創下卸任“元首”控告檢方洩密的案例。
媒體報道北檢掌握馬英九賤賣國民黨產,指示讓利回饋給中時余建新4.8億元等。
馬英九在北檢發表聲明表示,他今天來告發檢察官洩密,實在是忍無可忍。從台北地檢署重啟偵辦三中案以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錯誤傳聞,他基於尊重司法,始終隱忍不發。直到上個月29日,他到北檢應訊14.5個小時後,各種違背事實、離譜誇張的偵查細節,不斷被少數媒體報道。這些媒體所得到所謂的“獨家消息”,都是片段且不真實的。這樣的洩密,是洩漏不實的秘密、選擇性的洩漏對被告不利的錯誤資訊。
他強調,他合理懷疑是檢方洩密,例如查扣上百片光碟、張哲琛供稱…等等,除了檢方以外,誰會知道這些內容呢?為什麼檢察官可以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密呢?
馬英九表示,這些內容很多顯然是檢察官自行延伸或者斷章取義或扭曲出來的。“鏡週刊”今天刊出他賤賣國民黨產,什麼“那就回饋給他(余建新)”,他像是會說出這種話的人嗎?我從來沒有指示回饋以圖利任何人或單位,所有我參與過的會議,都一再強調所有買賣一定要依法行事,不可以有暴利的行為。
馬英九說,這樣的偵辦,已經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公平辦案原則,怎麼可能公平、公正?我們認為台北地檢署以及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顯然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因此我要申請移轉管轄,希望“檢察總長”能夠發揮檢察一體監督的職權,公平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