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2006開始每年舉行的國共論壇,今年似乎已來不及辦,有人認為國共關係已不復以往,對這樣的形勢有何看法?秘書長曾永權被陸委會禁足,主席現在似乎去不了大陸了?
吳敦義:不一定,不一定。曾永權要去,來文說我們晚兩天(陸委會來文),必須20天前送件。我有兩個策略,一去跟他們談一談再緩個兩天等於是20天前,那就不必重新送,由“內政部”再去邀集會議。
中評社:陸委會說林中森、黨大陸事務部主任周繼祥都被列管3年,也就是要申提核准才能去?
吳敦義:列管是因為“國家機密保護法”,列管的意思是你有核定過“國家”極機密或絕對機密要列管的。我做“行政院長”第一個核定的類似公文是劉兆玄。劉兆玄是卸任“行政院長”,他做文化總會總會長要到北京出席兩岸文化交流活動。他送到“行政院”來,我3分鐘就ok了。
兆公要去大陸做文化交流,那你還為難他怎麼行?所以有一點核備的意思。你去說懷疑他說當“行政院長”不會洩漏機密,現在卸任後就會洩漏機密,那是開玩笑。
中評社:我們看民進黨這一波是不是要把國民黨高層通通封殺,不准去大陸?那國共論壇怎麼辦下去,未來就變得很難溝通?
吳敦義:我現在還沒去考量到這樣子,因為“國家”機密保護法並不是禁止的意思,只是它列有要核備同意。去年馬先生到香港沒有被准,我一個禮拜申請第三天就來電說“報告副“總統”你的ok了,再過兩天文就會送達”。我到美國去、到菲、泰等國也沒問題啊!
到大陸也應該沒問題啊,我沒想到有什麼問題啊!我終究覺得他們不要這樣子。列管的意思就是“登記制”,多多少少有點尊重、有登記的味道,不會說現在“不在其位了反而會洩密,現在無密可洩”。現在會洩密的是蔡英文、林全、賴清德啊,把“台獨”的密都洩掉了,有罪推定是不好的,應該無罪推定。
我們也不可能去看大陸閱兵啊!理論上我們當過這麼高層的人,當大陸閱兵時是不宜去看,如果閱兵我是不會去的。
國共論壇是增進和平的,蔡政府不必太嚴密到不合情理。我們在任時都不洩密了,現在還洩密?現在有密在手也只有你們自己,到底你們搞不搞“台獨”那是機密嘛!我問蔡英文、賴清德也不會講,這是他們藏在心理最軟的一塊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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