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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通過二二八事件補償條例延長4年,左起林志嘉、蘇嘉全。(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記者 倪鴻祥)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日前稱新發現1000多位受難者,但1995年啟動的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申請期限已於今年5月23日屆滿,“行政院”因此提案,“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進行處理,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申請賠償期限再延4年。
薛化元日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最近比對“保密局”檔案,新發現了約1000多位受難者,而且未來隨著更多政治檔案的公開和清理,受難人數一定會增加好幾倍。政府至今已賠償2300多位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但比對保密局檔案發現的1000多位受難者名單;只有69人重疊。
“立法院”上午召開院會,一開始就針對二二八事件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表決,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議場與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首席副書記長李彥秀、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做最後討論,但仍未獲得共識。民進黨團因此運用多數優勢順利通過表決,讓補償條例適用時間再延長4年。
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廖國棟主張政府需償還當初原住民遭無故沒收的土地,因此也提案修法,希望二二八補償條例裡新增對沒收不動產的賠償,此提案未獲民進黨團同意,因此院會表決時遭民進黨多數優勢否決。
“行政院”院會6月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該條例自1995年年10月7日施行,有關申請賠償金期限,歷經5度延長,今年5月23日屆滿,經評估目前仍有受難者因故未及申請賠償金情形,因此提修法草案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