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採取異地安置等方式推進騰退修繕、社會力量修繕區級文保可限期享有使用權……昨天,北京市文物局負責人解讀北京文物保護新政,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中軸線申遺等工作明確思路。
北京核心區文物騰退保護遲緩
去年12月31日,北京市政府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推出一批新政,加碼文物保護力度。
昨天,北京市推進落實加強文物工作實施意見暨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總結會上,北京市文物局局長舒小峰對《意見》作解讀時提出,近年來,北京文物工作取得可喜成績,但核心區文物使用不合理、文物騰退保護遲緩、文物活起來程度不高、文物安全存在隱患等問題,還需下大力氣解決。
建跨部門涉案文物移交等機制
據舒小峰介紹,《意見》起草歷時近一年,先後於2017年8月15日、11月29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由市政府於12月31日印發。
《意見》主要有七個部分共28條,明確了北京文物保護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明確責任、加強重點領域文物保護、推動文物規範合理適度利用、加強文物安全執法、完善保障措施等內容。
記者注意到,《意見》提出了一批新舉措,如社會力量修繕區級文保單位,可享有一定期限使用權;建立文物行政部門同監察、公安、司法機關和海關等單位的案情通報、案件移送、涉案文物移交等機制。
舉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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