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31日電(評論員 林淑玲)陸委會昨日對大陸官方9月1日推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做出正式回應,認定“由於申領居住證不需在大陸設籍,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亦即不會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但所附加的“警語”,不止是警告台灣民眾辦居住證要小心,未來若有懲罰法規出來,等同於限制台灣民眾赴陸發展。
陸委會昨日提出的三項警語,第一是警告持有居住證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二是大陸的社保管理監督不周、貪腐甚至是基金操作不佳,參加“五險一金”,看似增加權益,實質上可能增加負擔。第三是申請居住證需要提供指紋資料,未來也會面對更多監控與暴露隱私的挑戰。
對於居住證可能衍生稅務問題,最近綠營網站、媒體都集中火力大量報導、散播,但大陸官方已否認會涉額外的稅收。至於提供指紋資料等,台灣官方也對在台居留的大陸人採集指紋。陸委會提出的三點警告是不是事實,民眾可以自行判斷。
最值得注意的是,陸委會提到,正與相關機關研議和評估,“限制領取大陸居住證者擔任重要機密或敏感公職”,這已高度涉及民眾權益,甚至有侵權、歧視、違憲之嫌。相關發展值得注意。
因在正常情況下,凡在大陸讀書、工作的台灣人為了生活便利都會去辦理居住證,如果陸委會的說法入法,一刀砍下去,就限制了所有在大陸讀書、工作的台灣人在台服特定公職的權益。變成因為你曾在大陸讀書、工作,就有“國安”疑慮,就不能從事某些工作。
台灣有近8成上市櫃公司都在大陸有投資,這些企業為了穩定台幹,普遍都希望他們攜家帶眷前往任職,民進黨政府若真要這樣做,無異於“株連九族”,父母在大陸工作,全家連同跟著去的小孩都遭殃,一輩子都會被扣上帽子。
此外,蔡政府若這樣做,也等於是警告台灣青年別到大陸去讀書,否則以後就會被貼標籤,“有‘國安’問題”。
就法來講,陸委會既認定領居住證不需在大陸設籍,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亦即並不違法,卻又要設下重重限制,前後矛盾,爭議大。不如利用民進黨完全執政,乾脆修法限制台灣民眾不得赴大陸讀書、工作,台商也不准到大陸設廠。
蔡政府對大陸居住證對應措施,如果按陸委會的說法全面實施,將是繼李登輝執政“戒急用忍”之後,威力更強的“去中”措施。
可預見的效應至少有兩項,第一,逼台灣人二選一,如果認為大陸有潛力,想到大陸發展的,不論是就學或就業就不會再回頭了,管他要怎麼限制未來不能服特定公職,也不在乎。第二就是台商企業可能減少任用台幹,改聘大陸當地人,就沒有這些糾葛的問題,如果這成為趨勢,究竟是誰的損失,應該很清楚了。
陸委會認定居住證是陸方片面“國內化”的意圖作為,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在做法上卻要懲罰自己的同胞,這是哪門子政策。如果蔡政府認為居住證等同大陸發給台胞的另一張身分證,領了就違反法令,這就祭出辦法來辦;一方面說不違法,又要侵害在陸台胞權益,這爭議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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