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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中評社台北9月18日電(記者 楊騰凱)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副主委”張天欽遭爆料,在內部會議中自詡“東廠”,導致“促轉會”遭批是政治打手,引爆爭議。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促轉會”缺乏制衡,而且法律制度上設計有問題,復仇和清算的意味太強烈,本來不該是東廠,卻很容易變成東廠,“這是真正該檢討的地方。”
“司法院”17日舉行“釋憲”70周年慶祝大會”,廖元豪也出席,並於會前接受中評社訪問,作上述表示。
廖元豪為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法學院法學博士,曾任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現為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研究專長包括“憲法”、行政法、反歧視法、移民法、美國公法。
廖元豪表示,張天欽所說的話當然不適合,但如果只談張天欽個人的品德,那也不夠,因為張天欽有這樣的個性和態度,還能夠出任副主委,並在內部這樣說話,反映的是制度和法律設計有問題,“這個法律基本的功能不是追求正義,有太強烈的復仇和清算味道,所以會招進來很多自以為正義的人。”
廖元豪指出,同樣的,這個制度也沒有給外部太多制衡空間,所以進來的人,可能自以為很有正義氣息,後面又因缺乏約束,進而囂張起來,該檢討的應該是整個制度,包括對轉型正義應該抱持什麼樣的看法,否則他本來不該是東廠,卻很容易變成東廠,“這是真正該檢討的地方。”
廖元豪告訴中評社,《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從最前端的定義就有問題,根本沒有定義什麼叫轉型正義,“促轉會”可以去調資料,只要他認為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精神的東西,都可以去沒收或調查,缺乏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的定義,等同是“他認為你違反了,那就是違反”,彷彿給了一張空白支票。
廖元豪說,《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該很具體的限縮範圍,例如“二二八事件”或特定冤案,一個個來談,而非以抽象的方式給予空白定義,否則註定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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