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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公民團體召開記者會,批評“中選會”修法方向是開民主倒車。(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月17日電(記者 黃筱筠)“中選會”日前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時,副主委陳朝建提出《公投法》7大修法方向,也有數名“立委”明確提出修法方向,包括將修法人權不能公投等。公民團體今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抗議“中選會”修法方向,將重回鳥籠公投,大開民主倒車。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陪審團協會、負數票協會、台灣動物行政監督保護聯盟,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
“中選會”提出公投案成立後,舉行期間應由“1個月起至6個月內”修正為“3個月起6個月內”舉行投票,他們同意對此提出修正,但也認為成案後,舉行期間應更加延長為“5個月起至12個月內”,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他們也反對,將現行規定公投案“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改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這等同於授權“中選會”可以決定是否綁大選,直接影響公投案投票率進而影響公投案成功率。
負數票協會理事長張天鷞痛批,身為政府部門,擁有龐大資源,職責是協助公民投票提案成立的“中選會”卻持續拖延,至今仍看無不到連署系統開放使用的任何進度。
至於人權不得公投,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表示,修法限制或剝奪人權事項排除在公投之外,可能賦予“中選會”擴大解釋及實質審查權力,需請“中選會”提出施行細則,否則“中選會”擁有實質審查的權力,將損害提公投各案的全體。
張天鷞也說,有鑑於許多人因為工作或是學業無法返鄉投票,因此落實不在籍投票是公投未來趨勢,能增加投票意願,使民意更容易展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