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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馬吳境管期 府:符合比例原則
http://www.CRNTT.com   2019-05-19 18:40:53


  中評社台北5月19日電/“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19日表示,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10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適度延長境管期,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馬英九、吳敦義今天下午針對出境管制期延長召開記者會,馬英九質疑,府方依據什麼延長他們的境管期,在沒有違法與洩密的情形下,根本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他們將向“總統府”提出申復。

  張惇涵表示,依據修正後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卸任涉密人員的管制期間最少3年,視情形得延長1次,最多3年。而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10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予以適度延長,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府方表示,對涉密人員的出境管制並不等於完全限制出境,對所有涉密人員更是一體適用,不分藍綠,只是需要依法提出申請,而現任者未來也必須適用相同的法律及標準。

  中央社指出過去3年,包括吳敦義在內,相關人員多數的出境申請都予以核准,只有部分如中國等機敏地區才會有不同的做法,出境時並全力協助維安工作。基於“國家”機密保護及“國安”整體利益考量,本來就必須謹慎處理。

  中央社引述黨政人士說法舉例指出,“外交部長”吳釗燮、“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童振源,也因為擔任過“國安會秘書長”、“國安會”諮詢委員,管制時間也延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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