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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及照護機構要採檢 發燒禁上班違者重罰
http://www.CRNTT.com   2020-03-25 16:47:53


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將對醫護和照護人員擴大採檢,發燒耳溫超過38度,禁止上班。(截自疾管署直播畫面)
  中評社台北3月25日電/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宣布,將擴大採檢醫護人員,健保卡自動警示醫院和長照機構之工作人員及住民,並針對醫院及機構之健康管理定出細則和罰則,耳溫超過38度就應禁止上班,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並可勒令停業。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組長薛瑞元表示,未來對於醫護和照護人員一併擴大採檢,只要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就可採檢。指揮中心表示,相關人員採檢需連續2次陰性(2次至少間隔24小時),並且經醫師評估呼吸道症狀緩解,就可以恢復上班,不受14天限制,此舉是為避免因14天不能回去上班,造成醫療或照護的人力壓力。

  薛瑞元強調,除了有症狀採檢之外,如果工作人員有發燒超過38度,就一律禁止上班,相關法律對機構本身訂有罰則,醫療機構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跟67條,照護機構則屬第33條跟69條,如果有違反,就依法處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照護機構是1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或停止全部、部分業務直到改善為止。

  薛瑞元表示,醫院之醫事人員和社工、長照機構人員及住民的檔案都已經結合在健保卡裡,就醫時會自動跳出警示,提醒醫師這些人屬於高風險族群,應謹慎評估,提高警覺,特別注意有無符合擴大採檢的定義,並予以採檢。

  薛指出,另外包括兒少機構及產後護理之家等工作人員和住民、醫療和照顧機構的工作人員,指揮中心也訂定了加強管理措施。包括要求這次疫情期間必須實施門禁管制、禁止訪客探視,對工作人員及住民都要要做好健康管理,每天量體溫監測健康狀況,且要留下紀錄。

  指揮中心要求醫療院所和機構都要定有請假規則,任何有發燒和呼吸道症狀的人,都應鼓勵請假、就醫,並要配合後續流程給予病假,評估適合工作時才結束病假。發燒標準是耳溫超過38度,有發燒,就要禁止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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