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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30年夫妻返台確診 檢追查是否涉刑責
http://www.CRNTT.com   2020-04-17 12:23:08


“法務部長”蔡清祥。(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4月17日電/日前一對旅美長達30年的夫妻疑似在美染疫,出現症狀後搭機返台,被檢查出確診新冠肺炎,引發熱議。台灣高等檢察署16日指示桃園地檢署,即刻啟動“防疫處理小組”,查明這對夫妻是否涉有刑責或違反行政規定,並儘速依法處理,防堵防疫漏洞。

  “高檢署”16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已經指示桃園地檢署即刻啟動“防疫處理小組”,結合相關行政機關迅速調查釐清,查明該病例是否涉有刑責或違反行政規定,並儘速依法處理,防堵防疫漏洞。

  “高檢署”進一步指出,“法務部”於今年2月下旬即通函要求各地檢署成立“防疫處理小組”,由檢察官率領警政、衛政、社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及關務、邊防等機關成員,針對疫情相關事件,迅速整合跨機關意見,釐清事實,若屬刑事責任者,即由檢察官速查嚴辦,若屬行政責任,則交由權責機關依法裁處。從而上開爭議案例,即由檢察機關防疫處理小組依照“法務部”上開指示,主動查處,俾求迅速處理,以固守防疫陣線。

  “高檢署”說,面對疫情衝擊,政府嚴陣以待,呼籲台人出入境均應切實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措施,切勿隱匿自身健康狀況,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

  桃園地檢署表示,這對旅美夫妻境外移入確診病例,在返台前已有症狀仍搭機返台,行為可能涉及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罪,地檢署已經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啟動“防疫處理小組”。

  桃園地檢署強調,為了有效遏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蔓延,全體民眾應依衛生主管機關指示做好防疫措施,若明知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可處最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檢方表示,會盡速查明這對夫妻是否涉及刑責或有無違反行政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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