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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中評社 倪鴻祥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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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7月2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臨時會今天表決通過同意“行政院”辦理前瞻基礎建設後續共新台幣5100億元特別預算,“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務必在7月中旬完成預算籌編,送“立法院”審議。
依2017年7月7日蔡英文公布施行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規定,以4年為期程編列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並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
“行政院”為支應前瞻計劃前4年(2017年9月至2021年8月止)的經費,已編列3300億元,目前尚餘900億元額度。這次再提前瞻計劃後續4年新台幣4200億元預算籌編,加上前期所餘900億元,共計5100億元特別預算,今天上午獲“立法院”臨時會表決通過,同意“行政院”辦理籌編。
蘇貞昌上午主持“行政院”院會,發言人丁怡銘在會後記者會轉述,蘇貞昌指示後續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的先期作業要加速進行,務必在7月中旬左右完成,各相關部會應配合“國發會”、“主計總處”的作業要求,審慎提出相關計劃的內容、編列預算,讓預算用在刀口上,各相關部會首長也務必做好論述的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