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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垂正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就是否限制公務員赴港澳地區一事作出回應。(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7月9日電(記者 倪鴻祥)“香港國安法”上路後,台灣是否限制公務人員赴港澳?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下午在記者會表示,公務員赴大陸跟港澳過去是有所區別,目前有所規範,但會不斷提醒相關公務人員赴港澳也要提高警覺,後續相關的機制也會來做必要的檢討。
邱垂正下午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就是否限制公務員赴港澳地區一事作出回應。
邱垂正表示,蔡政府對於公務人員赴港澳已經有相關的規範,針對“港區國安法”及其相關的實施細則與實施,也已經有所因應,陸委會都會適時提醒公務人員注意相關的安全問題。
邱垂正指出,公務員赴中國大陸跟港澳地區,過去是有所區別,目前已有規範,不過,蔡政府會不斷提醒相關公務人員赴港澳也要提高警覺,後續相關的機制也會來做必要的檢討。
有關一般公務員及警察人員可否赴香港或澳門探親、探病或旅遊?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0條前段規定,台灣地區人民進入香港或澳門,依一般之出境規定辦理。所謂一般之出境規定是指《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條“不須申請許可”之規定。因此目前一般公務員與台灣人民赴香港或澳門一樣,並無特別之限制。
另如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第1項所指之“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及“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3年之人員”,應先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始得出境。
若為軍人,申請赴大陸或港澳地區均比照《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 辦理,即非經許可不得前往陸港澳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