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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遭黨產會追徵新台幣8.6億元黨產,欲以美金公債抵銷,提行政訴訟救濟,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26日電/國民黨撤遷來台後,轉帳撥用台北市中正區日產土地,無償取得458筆公有房屋基地,被黨產會認定是不當黨產,處分追徵新台幣8.6億多元,並送強制執行。國民黨欲使用1947年美金公債抵銷追徵,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該公債沒有抵銷效力,25日判國民黨敗訴,可上訴。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黨產會調查轉帳撥用土地案,認為國家行憲後,國民黨應實行黨國分離,將不動產使用權返還公有,卻利用黨國一體的政治支配力移轉登記為黨有,屬不當黨產,2017年6月處分追徵8億6488萬3550元。國民黨未於期限內繳納,遭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
國民黨提告主張,2017年8月、9月兩度函文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及黨產會,要以信託於銀行、現值約385億元的1947年第2期美金公債抵償;8.6億公法債務應已消滅,請求撤銷行政執行程序。
惟合議庭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1949年以前在大陸發行尚未清償的外幣債券,及1949年黃金短期公債,國家統一前均不予處理,“司法院”釋字475號解釋也已宣示該規定合憲,故認定1947年的美金公債不具備抵銷效力,判國民黨敗訴。
對於北高行駁回國民黨提起的債務人異議之訴,邱大展表示,“未來將繼續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