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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27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被控在“三中(中影、中視、中廣)交易案”賤賣國民黨黨產,遭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今天上午宣判,馬英九與同案兩名被告,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三中案起源於《廣電法》修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馬英九2005年上任黨主席後,為了在法定期限內讓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中視、中影、中廣股權及舊黨部大樓,但被外界質疑賤賣“三中”,涉嫌圖利買方。
特偵組分案偵辦,最終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黨產會2016年成立後,與多名律師再度告發,北檢重啟調查,逆轉起訴三中案。北院歷經3年多審理,今天宣判。
北檢指控,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處理三中交易案時,設計“天龍八步”財務操作手法賤賣黨產,害國民黨受有72億餘元損害;蔡正元則在中影交易案期間,與妻子、岳父共同侵占阿波羅公司、領航基金會款項,涉犯背信、侵占、洗錢等罪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