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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12日電/馬英九被控賤賣中國國民黨黨產“三中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經分案後,承審法官訂於5月13日傳訊馬英九及張哲琛、汪海清。
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中廣、中視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外界質疑交易案疑涉賤賣,特偵組一度介入偵辦,2014年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
2018年7月偵結三中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並對馬求處重刑,當時就引發“一案兩查”的質疑聲浪。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台北地院歷經3年多審理,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馬英九等人無罪,唯一判決有罪的是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違《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8億餘元,檢不服提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