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旨在錨定到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方案》是繼2013年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之後,國家層面在新能源領域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政策性文件,對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和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占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階段,為後續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與此同時,新能源開發利用仍存在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適應性不足、土地資源約束明顯等制約因素,離高質量發展還有不小差距。
實現預定目標,要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先立後破、通盤謀劃,更好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裝機規模要大。按照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測算,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電裝機將達數十億千瓦,成為電力供應的主體。目前,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僅7億千瓦,尚需進一步提速擴量。不過,隨著新能源規模快速擴大,土地資源已經成為制約新能源發展的重要因素。為此,要進一步強化新能源發展用地用海保障,通過明確用地管理政策、規範稅費徵收、提高空間資源利用率、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等措施,推動解決制約新能源行業發展的用地困境。 |